Words from the Presenter

Date: 2019-09-03 Jing Chen

今日有关计算机及信息技术的新媒体研究,往往都是从互联网谈起。事实上,新媒体也有过旧时光,而且在其早期,就已经开始了与人文学者的合作。比如近年来在国内外学界引领研究浪潮,被认为是20世纪开始的一个“大事件”的“数字人文”(Digital Humanities),即源于1949年罗伯特·布萨神父与IBM合作开展的、用基于穿孔卡和磁带存储的计算机对阿奎那的著作进行语汇索引的“阿奎那项目”。数字人文关注数字技术和环境中的人文问题,比如如何利用数字技术对传统纸质文本进行数字化、存储、档案化等,从而实现知识生产与存储的数字化转型;在研究方法上强调跨学科性、动态性和混杂性,比如在对文本风格、作者身份及主题进行研究时,在传统的语言学方法之外,引入常规表达式、自然语言处理、统计学等方法及进行自动或者半自动化的文本处理;在研究领域上,数字人文的研究范围除了包括传统的语言学文学、历史、考古、艺术史等研究领域外,还包括数字文化、媒介文化、软件研究、编码研究等。数字人文并没有一个固定的学科边界,其更强调的是从数字技术语境出发,考虑重构人文知识的脉络和内容,试图从新的技术角度去构建当代知识系统和认知方式。

从人文学科发展的历史脉络上进行考察,就可以看到“数字人文”的出现绝非偶然,这是人文学科面对社会技术发展而内在生成的一条路径:一方面是传统人文学科开始将数字文化及其相关的社会、文化、思想问题作为考察对象进行研究,涵盖了几乎所有的人文学科,数字人文可以被认为是传统人文学科发展的新阶段;另一方面则是将数字技术施用于传统人文学科,导致了方法论上的革新、研究领域的拓展和新的研究问题的出现。这两方面的合力使得人文研究的内涵和外延变得更加复杂起来,同时也引发了对于诸多议题的热议,比如关于书籍的终结与电子阅读的问题,关于机器学习与文本细读的问题,关于数字主体以及数字人文学者的身份问题,等等。美国著名文学理论家和公共知识分子斯坦利·费什教授就在其2012年《纽约时报》的专栏文章中针对青年的数字人文学者凯瑟琳·菲茨帕特里克有关传统观念中的“作者”和“文本”的批判进行了再批判。近年来,有关数字技术与媒介的讨论在国内学界也日益增多。尤其是从“中国语境”出发对于数字技术革命在中国文化与知识生产与传播系统中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具有“中国经验”的理论观点与看法,已经成为学术界的热点。本专题所选择的三篇文章,则可视为青年学者在此“问题式”意识下所做出的某种回应,三位作者从“主体经验”问题出发去审视数字技术革命所引发的“自我认同”危机、数字用户的“视觉经验”重构以及信息传播过程中的“主体属性”转换等议题。陈旭博士的《数字媒介语境中的自我认同及其风险》从吉登斯关于晚期现代性和自我认同的判断出发,通过理论上的推演指出吉登斯提出的“自我和社会体系反身性建构步入机制,导致了个人与解决存在性问题的外部道德资源相割离”在数字媒介时代得到了印证,新的媒介形式让人们反思“自我认同与自我建构”,而不是思考道德伦理的“社会公正”。尤其在中国世俗的传统文化心理语境中,数字媒介的现代风险气候对日常生活的渗透,更有可能将生存意识转化为自恋意识。在此意义上,陈旭博士从理论上对信息技术所建构的媒介文化之于身份认同的作用做出了判断:“信息技术并不会自动带来个人主体地位的塑造,但也不能忽视建基其上的媒介文化构建自我身份认同的作用,其关键之处在于它是否有助于自我身份建构再嵌入到面向公共的道德共同体中。”而对于这一路径的可行性方案,就是所谓鲍曼意义上的实现从权利个人到事实个人的转变。殷曼楟教授的《从中国数字博物馆观众经验看用户交互之路径》则是以数字博物馆为例,视互联网为“异托邦”的体制关系,重构了包括博物馆在内的一系列视觉体制的具体呈现形式。在文中,作者提出了“博物馆—数字博物馆(形象)—观众”的模式,用以探讨数字博物馆与计算机技术之间的编码关系,并指出数字博物馆具有“转码性”特征。而在浏览的过程中,观众的视觉经验也发生了变化。作者将此变化总结为“视觉途径的即时性、间歇性、休闲性和断片性”,相应地,观众行为模式特征也被总结为“身体参与性”与“收藏&分享欲共存的状态”。博物馆作为艺术与知识生产、传播的重要机构,面对数字时代所做出的变化与转型,不仅仅是对技术或者媒介变革的回应,更是一种系统性的知识建构方式的更迭与革新。该如何从具体个案出发,从学理层面进行研究和总结,殷曼楟教授此文做出了具有建设性的尝试。吴维忆博士的《微信传播的演变轨迹、结构特征与情感省思———基于三次节点事件的分析》一文则是另一种个案研究的尝试。其以微信传播与传播主体的关系为研究的对象,以2015年2月至2016年12月在微信上发生的三次节点性事件为个案,讨论微信传播这一新的社交媒体的传播衍化过程和结构性特点,并指出微信传播兼具去个人化和滋生自我中心交往暴力的双重效力,尤其强调了微信传播中的个体主体的“情感作用”与公共生活、公共领域的关系,恰恰回应了陈旭博士论文中谈到的,对于新媒介环境中个体主体的探讨与反思,必须从对个体情感的自恋与纠结中脱离出来,回到一种媒介化、语境化了的“社会”领域中去,从对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全新解读中再次发现视之为“自然”与“惯习”的日常生活与主体经验背后的伦理问题和社会惯例。正如基特勒所说的,“媒体决定了我们的处境”,新媒介对日常生活的渗透,不仅仅是一种语境性的(contextual),更是一种决定性的(determinant)。其决定性恰恰体现在如同档案的“陈述”具有物质性,其物质性恰恰体现在技术媒介的特性。技术媒介是意义生产的条件,同时也是决定意义生产的规则。媒介成为当代社会的必要条件,成为历史话语网络中的前在,织就而成了当代社会文本。由此,我们反观这个时代中媒介、技术与书写、文本和话语的互动,也就是在反观我们自身作为后人类,是如何塑造我们的“主体”经验与意识的。最后想说明的是,此次专题“数字人文视野中的媒介与主体经验研究”想要探讨的是“数字人文”领域所关注的传统人文学科在数字时代所产生的新现象、新问题。“数字人文”并不应仅仅理解为采用计算方法或者“量化方式”来研究传统问题,而应该是从更宏观的意义上描述当前人文学科及研究所面临的难题与挑战,即如何在新的技术、社会、经济及文化语境中,反思当前的日常生活、“人”的处境以及知识生产的转型。在此意义上,此次专题的各位作者做出了她们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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